今年以来,栾川县检察院围绕如何加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与管理,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建立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机制,由检务督察部门干警和案管部门干警联合对案件流程实施监控。
“你办理的李某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即将超期……”对于“质检”过程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检务督察部门会及时向办案检察官发出提醒,让检察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每起案件在安全范围内规范运转。同时,检务督察部门还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当事人信访等途径,对检察官履行司法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司法不规范行为,然后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予以纠正。
为实现对检察业务的检务督察常态化,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业务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商本月内需要调整和注意的规范司法问题,各业务部门在日常办案活动中发现案件质量问题或者有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及时报告检务督察部门,由检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这对我们办案检察官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可以说既是监督又是关爱。”栾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道川表示,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就像办案过程中有了报警器,只要有一点点的失误就会被提醒,有效避免了“小瑕疵”变成“大隐患”。(吴战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