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们审理室研究,现为你乡办理的宋某违纪案件列出问题清单,请对照完善,有需要我们随时联系……”日前,安阳市龙安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对马家乡纪委办理的某“群腐”案件,从适用条款、量纪等方面进行“把脉会诊”,详细反馈6方面21项需整改完善的要求和建议。
为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龙安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群腐”案件实行“乡案区审”全覆盖,强化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办案单位的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从专业化的层面提高乡(镇)街道案件办理质量。
“群腐”案件涉及面广、形式多样,该区纪委监委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详细阐释,对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易错点、难点进行整理,从明晰责任分工、移送审理材料、审理程序时限、处分宣布执行等方面细化工作流程,先后制定出台“乡案区审”工作流程图、《案件移送审理问题反馈清单制》等系列文件,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培训、专题辅导、上门指导等方式,确保各乡(镇)街道学懂弄通。
针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每一起案件,该区纪委案件审理部门都严格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初核和审查调查阶段,案件审理部门主动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室意见,提前介入审理,提出完善证据、准确定性、正确适用纪法条款等方面建议。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协助审理乡(镇)街道案件62件次,“乡案区审”覆盖率达到100%。
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的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乡(镇)街道“群腐”案件质量进行再次把控,促进完善提升。
“‘群腐’案件办理质效不是简单业务问题,而是关系民心的政治问题。我们将准确把握审理工作职能定位,坚持‘铁案’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