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消保主题日⑦丨关注金融服务政策

202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伴随经济社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对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金融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期人保寿险“消保主题日”

将带您了解金融服务政策

一起来看看《条例》的主要内容吧!

一、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

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

二、增加网络消费相关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三、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

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四、规范消费索赔行为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应当依法维权。

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

对于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

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加强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行政指导和合规指引。

5.鼓励、支持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细化了消费争议解决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条例》也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为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的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内容来源: 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保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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