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 普法宣传“零距离” “典”亮美好新生活

普法宣传“零距离” “典”亮美好新生活

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切实强化《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普及率,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烟草专卖局以本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广大群众知“典”学“典”用“典”,“典”亮美好新生活。

法“典”进机关 质效“实打实”

为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竹溪县烟草专卖局在办公楼大厅循环播放展示民法典相关宣传资料,并以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激励大家参与到《民法典》普法学习中,推动大家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县局青年员工王凌涛在集体学习后表示:“以前对一些法律问题都一知半解,没有认真琢磨解决办法是什么,也不会去看相关条款,遇到事情才发现,原来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同时,县局还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到专卖业务知识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专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责任,切实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法“典”进终端 服务“面对面”

为提升零售客户的法律意识,竹溪县烟草专卖局以《民法典》宣传为契机,积极开展送“典”进终端、进客户活动。

“程老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所以,您在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房屋再转租给他人。”县局客户经理朱芳芳就辖区内零售客户程红提出的房屋租赁问题进行解答。在拜访客户的过程中,客户经理们都会带着《民法典》书籍和宣传册,向零售户们普及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客户学法、懂法能力。

在零售终端开展普法宣传

与此同时,县局工作人员利用“诚信互助小组”活动,向零售客户们宣传打击非法烟草制品的重要性,向零售户教授识别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技巧,畅通涉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大家共同维护卷烟零售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法“典”进社区 交流“心贴心”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竹溪县烟草专卖局组织“雁小青”志愿服务队等,积极下沉社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向村民们进行普法宣传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人让你扫传单上的二维码,然后领取一份小礼物,这时候千万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便透露,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县局“雁小青”志愿服务队队员向社区居民发放宪法、民法典、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大家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宣讲,引导大家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典”燃红五月,普法正当时。下一步,竹溪县烟草专卖局将深入探索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形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对象精准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让普法工作走“新”更走“心”,让法治文明“典”亮人民群众的新生活。(作者:柏荣耀)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gcaijingjie.com/zonghe/2350.html

财经街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