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检察队伍职业素养,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出庭观摩+评议”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到场观摩检察官出庭过程。
整场出庭活动节奏流畅,每个环节层层递进。举证质证环节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就被告人行为的定性、量刑情节的认定,逐一示证,语言简洁、内容详实、逻辑清晰。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充分结合法理情,对该案案情、成因、被告人行为的得失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观摩结束后,公诉人、法官、观摩人员开展评议座谈会。观摩人员对该案法律文书内容、举证质证方式、当庭讯问技巧、释法说理能力和出庭规范等方面进行评议,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本次庭审中展现的过硬业务素质和良好精神面貌,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随后,各方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出庭过程中的举证质证环节,献言献策。检察官、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不同的角度阐释各自对证据的认知,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共识。侦查机关代表充分结合办案实际,就证据的收集现状发表意见,并表示此次“出庭观摩+评议”活动让其有了新的认识,对日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公诉人能力建设是检察队伍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庭观摩+评议”等活动是提高公诉人业务素能、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提升出庭能力作为优秀公诉人培树的重要一环,加强实战练兵,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康玮 张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