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在开展无人机路面巡查时,发现G8515广泸高速下行168km处的养护施工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重庆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多名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开展养护作业,现场设置了锥桶予以隔离,但有两名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且有部分施工材料堆放在施工作业封闭区域外,现场物品摆放杂乱,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经调查取证后,六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养护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当场改正,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养护施工人员采取面对面以案说法的说服教育方式,提醒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学法、知法、守法、知信、守信,树立“诚信为本、信誉为重”的观念。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示:进行公路养护涉路施工,要按流程办理施工手续,征得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向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报备;养护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后,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作业结束后,要有序清理出场,安全撤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